一、招生计划
2022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700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938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90 名,最终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及培养模式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4 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5 年。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全日制硕士学位(非全日制不接收推荐免试考生),申请攻读学术学位的优秀推免生可以直接申请我校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详见《沈阳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2 级“直接攻博”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沈阳农业大学 2022 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招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修完所报考专业的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在复试之前提交成绩单;
②外语须通过国家大学四级(425 分)或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须在复试之前提交相关证明;
③须征得导师同意,获得导师推荐信。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按照《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 号)第十二章第七十八条规定,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 年9 月24 日至9 月27 日,每天9:00-22:00。
网上最后报名时间为2021 年10 月5 日至10 月25 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能补报,也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网上信息填报要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后,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②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③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④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有关事宜以辽宁省高中等教育考试委员会统一要求为准。
⑥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无法提供确认所需相关材料的不能通过报考。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关规定执行。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确认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国家承认本科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或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由补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补修8 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证明及导师推荐信。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④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证明。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五)初试1.初试地点
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2.初试时间2021 年12 月25 日至12 月26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注: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六)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在复试前(2022 年3 月)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复试相关要求
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或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或补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补修8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证明及导师推荐信、或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或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报考的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具备复试资格。如考生对复试资格审查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如认证证明符合要求,具备复试资格,如仍不符合要求,不具备复试资格。
复试内容和要求:复试具体形式以当年发布《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复试内容主要为专业课,涵盖基本素质、外语、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还要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有关复试和加试具体要求见招生章程附录。
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体检及录取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工作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合同,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论是定向就业还是非定向就业均必须在校脱产学习。
五、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暂定为8000 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会计硕士学费15000 元/年、风景园林硕士学费为12000 元/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暂定为6000 元/年(以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为准)。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学费20000 元/年、能源动力、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学费15000 元/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12000元/年。学费标准以当年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二)奖助体系
我校对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研究生助学金:学术学位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助研津贴三项组成,900 元/月;专业学位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组成,700 元/月。按月发放,前两年每年发放10 个月,第三年以实际在校月份(不包括寒暑假)发放。
校长奖学金:奖金为8000 元/生/年,申请对象为获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学位且年度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的二年级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 元(6000 元)、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 元(3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 元(2000 元)。奖金标准分别对应学费8000 元及以上/年、6000元/年。每学年评选一次。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 元/年,每学年评审一次。
“三助一辅”津贴。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鼓励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并发放相应的津贴,提高研究生在学期间福利待遇。
我校对推免生给予优惠待遇
学术学位硕士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一年级可获得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考核合格后均可获得硕士生校长奖学金(8000 元/年,3 年可得24000 元),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 元);满足硕博连读条件的,博士期间考核合格后可连续四年获得博士生一年级一等学业奖学金及校长奖学金(10000 元/年,硕博6 年合计可得56000 元),且优先推荐其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一年级可获得硕士生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 元)。
全日制定向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奖、助学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