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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3/05/09

一、 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并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以加强复试过程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牵头成立复试督查巡视组,负责复试监督检查工作。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长为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学科(学院)复试、调剂、录取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按学科(专业)组建复试小组(可多个),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4.学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符合回避制度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确保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相关工作办法规定开展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

5.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协调宣传部、后勤管理处、网络中心等部门及招生学院相关工作,加强复试期间信息沟通,指导学院制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会同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学院组织的复试录取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二、 工作原则

1. 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加强创新潜质考核,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 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管理,合理制定方案;严格调剂管理,提升招生服务水平;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管理。

3. 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工作流程;畅通咨询通道,及时回应考生关切;优化考生服务,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4. 坚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平稳。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应急处置,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加强舆情应对,完善应对机制。

三、 工作方案

学校制定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各招生学院制定本学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主页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学院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自主确定本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人,初试分数线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确定。

四、 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可采取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等形式,原则上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式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学院须提前向研究生院备案,并统筹安排参加不同复试方式的考生,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考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核验。考中要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五、 资格审查

学院复试小组对复试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院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台下载调剂考生数据、照片、学历认证数据、违规数据等,用于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核查考生本人与身份证和准考证照片是否一致,其他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报考或调剂条件。审查材料包括:

1.《政治审查表》审核,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不予复试。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核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在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3.往届毕业生: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4.《诚信复试承诺书》。

5.反映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6.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少数民族身份证明;

(2)户口本;

(3)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7.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相关名单之中)。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复试材料。

复试期间,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按学院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提交PDF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考生在入学报到时补交原始纸质材料,由学院进行严格复审无误后存档。

以上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除1须是原件外,其他都需要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打)印。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须于2023年4月30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六、 复试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一) 复试时间

自2023年3月30日有序启动,拟于4月10日前完成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拟于4月25日前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二) 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分专业课考试和加试科目考试。

(1)专业课考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采用笔试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以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考试时长由学院自行安排。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要求学生按答题纸格式模板提前准备好答题纸,开考前进行检查。

(2)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他需要加试的考生及加试科目以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考试时长由学院自行安排。每门加试课程分值为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要求学生按答题纸格式模板提前准备好答题纸,开考前进行检查。

2.面试

(1)面试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

(2)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不多于30分钟。

(3)面试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4)复试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 破格复试

我校原则上不做破格复试。如确需破格复试,按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 调剂

(一) 调剂政策

1.须符合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的其他条件要求。

(二) 调剂注意事项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报考外单位的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专业(领域)、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调剂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校自主设定,我校设置为24个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黄老师 185-1361-5281
姚老师 166-1973-8127
凌老师 155-1036-3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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